1963年3月5日,《人民日報》發(fā)表了毛澤東的題詞:“向雷鋒同志學習”,從此開展了學習雷鋒的活動。雷鋒是人民解放軍沈陽部隊工程兵某部班長。1939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望城縣一個貧苦農(nóng)民家庭,自幼成為孤兒。1957年加入共青團。1960年參軍,同年11月入黨,不久任班長。他苦練軍事本領,積極學習毛澤東著作,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,1962年8月15日,雷鋒不幸因公犧牲。
雷鋒精神很博大,它是一種莊嚴的責任感,它體現(xiàn)在人際關系、職業(yè)態(tài)度和志愿行為等多個方面。它為我們的社會開創(chuàng)了一代新風,它的實質和核心就是一種為共產(chǎn)主義而奮斗的無私奉獻的精神;忠于黨和人民、舍己為公、大公無私的奉獻精神;立足本職、在平凡的黨建資訊網(wǎng)工作中創(chuàng)造出不平凡業(yè)績的“螺絲釘精神”;苦干實干、不計報酬、爭做貢獻的艱苦奮斗精神,歸根結底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。
值得說明的是,在不同時期,雷鋒精神的表現(xiàn)內容與形式應該有所不同。而在過去,學習雷鋒活動從百姓自發(fā)、主動的道德行為,慢慢變成了一種程式化的“規(guī)定動作”,結果出現(xiàn)了每到三月初,福利院、敬老院等公益場所便成了大家爭搶去服務的尷尬局面。而在程式化的行動之中,雷鋒精神的實質很難發(fā)揚光大,雷鋒精神中那種生機勃勃的活力也因此有所減弱。
近年來,不少人開始呼吁豐富學雷鋒的方式,提倡以日常的雷鋒式行為,以富有時代特點的工作為主。有人甚至提出了“真正的雷鋒在崗位上”這樣的口號。的確,在新的歷史發(fā)展時期,學雷鋒活動也要與時俱進,不斷為學雷鋒活動注入新的內容和活力。要牢牢把握雷鋒精神的實質,從實際出發(fā),適應發(fā)展變化的時代需要。不能把雷鋒精神簡單地理解為掃掃地等做一件好事,雷鋒精神是較高的道德境界,要把學雷鋒活動與加強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設緊密聯(lián)系起來,從日常、從工作、從小事中真正做到“向雷鋒同志學習”。
(東方實業(yè) 郝萌)
